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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我们师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情况的通报及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的提示

2025年10月17日 09:22  点击:[]


全体师生员工:

近期,校内发生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及教职工、学生群体,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且部分案件暴露出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薄弱问题。为切实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财产安全,提高反诈警惕性,现将相关案件情况通报如下,并明确安全防范注意事项:

一、近期典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通报

教职工被诱导充值返利诈骗案

案发时间:2025年10月4日

案件经过:我们教职工被诱导参与“充值会员返利”活动,先后多次转账,累计损失44588.14元。

(二)学生售卖手机定金诈骗案

案发时间:2025年10月7日

案件经过:电信学院学生在交易手机过程中,仅收到对方100元定金,于10月7日将手机寄出后,对方长期失联且未支付尾款。

学生因出借电话卡导致无法办理流量卡案

案发时间:2025年10月12日

案件经过:经管学院学生在上海兼职期间,曾将自己办理的电话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并收取200元费用。后该生办理流量卡时,被告知身份信息已“拉黑”,无法正常办理业务。

二、全体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避免财产损失,全体师生员工需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坚决抵制不良软件,拒绝“返利”诱惑

不点击不明链接、不下载非官方应用商店的软件(尤其是“赌博”“高返利”类软件),此类软件多为诈骗工具,切勿轻信客服的“充值返利”“高额回报”等话术,凡是要求先转账的行为均为诈骗。

规范线上交易流程,保障资金安全

线上售卖购买商品时,务必通过正规平台(如抖音、淘宝、京东等)进行交易,留存聊天记录、交易凭证、对方身份信息等证据,坚决不脱离平台私下转账、寄货;收到定金后,需确认对方付款意愿及身份真实性,避免仅收定金就交付商品。

严守个人信息,不出借“一证两卡”

严禁将本人身份证、电话卡(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账号等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此类行为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会导致个人身份信息“拉黑”,影响征信及业务办理,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加强反诈知识学习,提高辨别能力

主动关注“国家反诈中心”APP、微信公众号及学校发布的反诈通报,学习典型案例,掌握“冒充客服退款”“刷单返利”“虚假购物”“注销校园贷”等常见诈骗手段的辨别方法;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可拨打全国反诈劝阻专线96110咨询,或向辅导员、保卫处工作人员求助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710-3807339

全体师生员工引以为戒,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如发现疑似诈骗行为,需及时提醒身边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携手筑牢校园反诈防线。


后勤服务部(保卫处、党委保卫部)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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